•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4-00062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4〕1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6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10-16 15:50

    河市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9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下达2024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30万元,用于开展河市镇排水渠水毁修复工程。

      请你镇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24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任务清单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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