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4-00062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4〕1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6
河市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9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下达2024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30万元,用于开展河市镇排水渠水毁修复工程。
请你镇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24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任务清单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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