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4-00074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4〕8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9
马甲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八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00号)文件,我区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建后管护资金共3.4万元,现将该资金下达给你镇,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建后管护资金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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