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4-00083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4〕16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7
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7号),经研究决定,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库维修管护)90.83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库维修养护
水库维修养护共35.13万元,其中:马甲镇后坂水库30.1万元,河市镇后深溪水库5.03万元。
二、水库物业化管护
水库物业化管护共55.7万元,其中:双阳街道9.1万元,河市镇1.9万元,马甲镇28.4万元,罗溪镇16.3万元。
各地应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库维修管护)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