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4-00083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4〕16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7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库维修管护)的通知
    时间:2024-11-27 09:43

    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7号),经研究决定,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库维修管护)90.83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库维修养护

      水库维修养护共35.13万元,其中:马甲镇后坂水库30.1万元,河市镇后深溪水库5.03万元。

      二、水库物业化管护

      水库物业化管护共55.7万元,其中:双阳街道9.1万元,河市镇1.9万元,马甲镇28.4万元,罗溪镇16.3万元。

      各地应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库维修管护)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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