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4-00087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4〕17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9
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7号),经研究决定,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库安全监测)22.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水库安全监测共13万元,其中:双阳街道6万元,河市镇1万元,马甲镇6万元。水库自动化监测年费共9.5万元,其中:双阳街道1.5万元,河市镇2万元,马甲镇3万元,罗溪镇3万元。具体任务见附件。
各地应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库安全监测)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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