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5-0001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5〕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7
河市镇、马甲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项目建设,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设施农业项目验收的批复》(闽农种植函〔2019〕576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文件要求,泉州市洛江区河市丰田农业果蔬种植场建设的计21.762亩“智能温控大棚一”、泉州市和睦农业有限公司建设的计25.0865亩“温室大棚三类型二”和泉州市景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计23.1447亩“温室大棚三类型二”,已经过区验收组验收。现对照省级项目制定的补贴建设标准要求,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0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第二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6号),现将省级补贴专项资金按验收面积下达。
附件:1.2024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补贴资金安排表
2.2024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补贴资金安排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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