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5-00033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5〕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2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动河道管护工作开展,根据《泉州市洛江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的补充意见》(泉洛河长办〔2023〕22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河道专管员)补偿资金6万元(详见附件)。该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河道专管员工作奖补,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24年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河道专管员)补偿资金安排表和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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