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5-00068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5〕9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4
马甲镇、罗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64号)的文件要求,现下达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分配情况及任务清单
2.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绩效目标表
3.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补助项目申报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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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