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6-0001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6〕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28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流域上游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5〕37号)精神,为鼓励和引导生猪养殖散养户、小型规模场加快规范化改造与转型升级,推进产业生态化、绿色化发展,现下达2025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生猪养殖规范改造提升奖补)资金21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散养户改造和小型规模场规范提升奖补,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请按照《泉州市晋江流域上游生猪养殖规范改造提升奖补实施方案》(泉农综〔2025〕52号)和《洛江区生猪养殖规范改造提升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洛政农水联〔2025〕105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确保奖补政策落地见效。
附件:1.2025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生猪养殖规范改造提升奖补)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生猪养殖规范改造提升奖补)任务清单
3.2025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生猪养殖规范改造提升奖补)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6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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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