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6-0004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6〕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14
罗溪镇、马甲镇、河市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田建设)的通知》(泉财农指〔2026〕58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保障管护工作正常开展,现将该资金按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元/亩的标准下达给你们。
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资金分配表
2.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资金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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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