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6-00059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6〕5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16
    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9-16 16:18

    马甲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6〕52号)文件,经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区级审核,经研究,决定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通知41.89万元(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同步下达绩效目标(附件2)。

      一、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_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文件,管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及时将项目建设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并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和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衔接资金扶持项目建设的重视力度,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办理好相关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要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要求,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新建、改扩建“门墙亭廊栏”等项目,落实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2.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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