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6-0006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6〕6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21
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压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责任,巩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保障农田灌溉、田间道路、防护设施等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农田管护工作实际,现就下达2026年度区级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本次管护资金分配以各乡镇2019年以来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面积为基数(详见附件1),按照10元/亩的标准进行测算下达。
二、资金额度及来源
本次下达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共计12.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补助资金。
三、资金使用范围
管护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直接相关的物资材料、简易管护工具费用及委托服务费、管护保险费、劳务报酬等支出。管护资金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其他与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无关的支出。
四、其他事项
为规范资金闭环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各乡镇须严格做好资料归集、整理、归档及报送工作:
1.建立完整台账。逐笔登记资金收支明细,明确支出用途、经办人、审批人、收款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配齐佐证资料。完整留存资金审批单据、银行付款凭证、管护合同、巡查日志、维修前后对比照片等全套佐证材料。
3.按时汇总报送。实行年度集中报送制度,各乡镇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管护资金使用台账、全套佐证材料、管护工作总结,纸质盖章版+电子扫描件统一报送至区农水局备案审核。
附件:1.2019年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及区级管护资金分配明细表
2.洛江区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6年月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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