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6-00066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6〕6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21
    关于下达2026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与管护省级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10-21 15:33

    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期,我区遭受了严重的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农田及配套设施损毁严重,农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与管护省级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40号)相关文件精神,现下达2026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与管护省级资金共计1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该资金用于因“沙德尔”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损毁的灌溉水源工程、田间道路、灌排沟渠、护岸、农桥(涵)、水闸等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修复、修建。

      2、抓紧落实修复项目。请各乡镇务必于10月9日前,上报具体修复项目,包括建设地点、损毁情况、修复内容及工程量、投资估算、完成时限。

      3、加快组织实施。各乡镇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抓紧组织施工,尽快恢复农田生产功能。

      4、严格资金监管。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确保完成绩效目标。资金使用中如发现违反资金管理规定、资金支出严重滞后等行为,将暂停项目实施并收回已安排资金。

     

      附件:1.2026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与管护省级资金分配表

                  2.2026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与管护省级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3.受灾农田基础设施修复情况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6年月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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