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8-0101-2021-00023
- 备注/文号:泉洛政人社〔2021〕25号
-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0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2020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等级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用人单位:
为增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意识,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要求,我局开展了2020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根据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投诉举报查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和其他有关工作情况,按照评价标准,经申报、初审、征求意见及公示程序,共评价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12家,B级企业1家,C级企业1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被评价为A级的企业2021年不列入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范围。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评比表彰、奖励和认定类活动中,给予优先推荐。连续3年被评价为A级的企业不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建筑施工企业近3年连续被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免于缴存工资保证金;近2年至少1次被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降低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及额度,最高降幅为50%。
被评价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频次。
被评价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
请各有关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依法依规对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附件:1. 洛江区2020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一览表
2. 洛江区2020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B级企业一览表
3. 洛江区2020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企业一览表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统战部,区发改局、
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镇(乡)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1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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