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8-0101-2025-00004
- 备注/文号:泉洛政人社〔2025〕6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2
十三条措施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我区实现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结合实际,现制定2025年“来洛就业”扩容提质促发展十三条措施。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经区工信局确认,对春节期间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3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5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5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2月份的70%)的规上工业企业,以2025年1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二、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持续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在2025年第一季度前兑现到位。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
三、鼓励企业扩岗吸纳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四、鼓励老员工“以老带新”。持续认定一批“引工大使”,对我区民营企业在职老员工引进首次从泉州地区以外来洛就业的本企业新员工,当年度累计达10人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引工补助,当年度奖励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同时,建立辖区内重点企业需求清单和联系对接机制。设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就业服务专员,组织“访企问需”,摸清用工需求,建立工作台账,一企一策,一对一开展对接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用工问题。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五、发挥零工平台便民服务作用。推广使用“泉就业”。零工平台,针对“两节”期间文旅、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灵活用工需求,全面推广使用微信小程序“泉就业零工平台”。进一步发挥区零工市场、零工驿站作用,加大灵活用工岗位信息汇集和发布力度,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求职登记、就业指导、劳动维权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助力“假日经济”蓬勃发展。在线下建设一批村(社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把就业服务及时送到群众中;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就业服务质量和工作成效,按规定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商务局、住建局、妇联
六、支持企业招工引才。开展“洛地有声”现场招聘、村企劳务对接、校企对接等招工引才活动,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0场以上。对参加由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或经报备区人社部门同意后赴外地参加劳务对接或高校引才活动的,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市外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所需资金从区级就业补助资金或工会经费中列支。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总工会
七、发放首次来洛补助。对首次从泉州以外地区新引进到我区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生活补贴。同时,对首次从泉州以外地区新引进到我区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和大专生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购房补助。所需资金从人才专项补助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住建局、财政局
八、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满足相应条件的,可按该企业招用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每人不超过1000元,给予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九、培育特色劳务品牌。持续培育推荐地域鲜明、行业领先、带动就业创业呈规模效应的劳务品牌,对纳入全市劳务品牌的,按规定给予培育补助。同时,充分发挥我区市级特色劳务品牌——“泉州洛匠建筑人”的引领示范作用,多种形式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加强劳务品牌省际、省内山海协作和劳务协作,探索建立“劳务协作基地”等就业互助机制,以协作拓展品牌领域,以品牌提升协作水平,推动我区特色劳务品牌市场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住建局
十、发放返泉返岗交通补助。持续开展“幸福返洛”交通费补助活动,对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泉或来泉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返乡、返岗务工人员提供包车包机服务“点对点”“一站式”接返员工。所需资金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十一、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两节”期间,区工会、人社部门为农民工制定“暖心礼包”,关心关爱一线岗位职工,对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等群体进行走访慰问,持续开展“千里送暖”慰问职工活动,营造“暖心留人”“欢乐过节”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过年集中期,加强就业动态监测分析,收集返岗去向和就业需求,精准提供就业服务。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人社局
十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鼓励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配送到岗、围桌团聚等各种形式的同享年夜饭活动,关爱坚守岗位一线职工。深入开展走访摸排,建立就业援助对象清单,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优化经办流程,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发改局、民政局、总工会
十三、鼓励参加技能提升。鼓励企业员工和其他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即见证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专项能力证书每人500元。符合相关规定的,还可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本文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总工会
2025年1月21日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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