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8-0101-2025-00049
    • 备注/文号:泉洛政人社〔2025〕62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2
    准予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洛江区人社局 时间:2025-12-02 16:51
     福建兴达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公司名称):福建兴达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双溪村来树埔19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廖茉莉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申请(申报号:yth0382351282512020001),本机关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予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经营劳务派遣资质,并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62003FJ20250006,有效期自2025年12月2日至2028年12月1日。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2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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