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4-22 09:53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新修订)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111231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洛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qzl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贤街40号五楼;邮编362011;电话:059522633755;传真:059522633755;电子邮箱:ljrsjb@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一是认真梳理,适时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019年度,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全文电子化100%。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0 条;行政许可类信息5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 6条;其他类信息27条,主要内容为就业、监察执法等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举报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及历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度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及历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1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1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分类不够科学合理;三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要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直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梳理,定期维护,重要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执行和有效运作,方便公众及时查询。

      2.要拓宽渠道,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好洛江公众信息网这一网站平台,实现所有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力促搭建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的人社信息公开平台,努力做到科学合理分类,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要加强宣传,夯实信息公开基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并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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