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255-0101-2020-00002
- 备注/文号:泉洛市监函〔2020〕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7
洛江区卫健局:
罗雄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协办答复如下:
一、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医疗虚假宣传、医疗乱收费整治,规范医疗广告宣传、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结合医疗服务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开展医疗广告宣传、医疗乱收费整治工作。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医疗服务执法检查。加强网上监管和现场巡查,通过提醒、约谈、行政指导等方式,要求民营医疗机构遵守《广告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等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予以责令改正,或依法移交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立案查处。
二、及时办理人民群众关于医疗虚假宣传、医疗乱收费投诉举报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民营医疗机构政策法律意识。对通过12315、12345等平台移交的医疗虚假宣传、乱收费等投诉举报,及时予以受理,并认真调查核实回复,对存在明显的医疗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乱收费等问题,一经查实一起,就依法处理一起,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主要领导:黄连生
分管领导:许文权
经办人员:陈锦川 方茹
联系电话:22631301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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