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255-0101-2022-00026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30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洛江区2021年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2-05-30 17:16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进我区标准化工作,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见附件1)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泉政文〔2019〕51号文),决定对洛江区符合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进行奖励。现将申领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时间范围及条件

      (一)时间范围:

      1、向福建省局申报:2020年7月1日以后完成但还未申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

      2、向我局申报:2021年1月1日以后完成但还未申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

      (二)条件

      1、辖区符合省、市级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的企业请根据省、市级标准化补助文件进行申请。(详情见附件2)

      2、多个单位同时参与一项标准制修订获得国家、省标准贡献奖的,只补助等级最高、排名最前的单位。

      二、申报材料

      1、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3、4)。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

      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报告。(简要说明申请项目及项目排名情况)

      5、申请国际标准研制专项补助的,应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制专项补助的,应提交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6、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属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新能源汽车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的,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应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材料,并在申请表中备注。

      7、无涉黑涉恶证明。须提供本公司(本人)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且本公司(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对所申报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任,有违规或违反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返回已资助和奖励资金的责任。

      请各所向属地政府企业办通告本项事宜,多方式多渠道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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