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255-0101-2022-00031
    • 备注/文号:泉洛市监〔2022〕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7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整治学校周边及农村小食杂店售卖“三无”食品或者过期食品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17 15:39

      区教育局、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 泉州市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纪检监察进邻里“点题整治”的通知》(泉纪办〔2022〕26号)要求,制定我区《整治学校周边及农村小食杂店售卖“三无”食品或者过期食品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整治学校周边及农村小食杂店售卖“三无”食品或者过期食品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按照区纪委办、监委办有关“点题整治”的工作要求,开展学校周边及农村小食杂店售卖“三无”食品或者过期食品整治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结合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推动学校周边及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学生群体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周边及农村食品安全状况保持平稳向好的总体态势。

      二、整治内容

      (一)学校周边

      1.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对辖区内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许可单位进行排摸梳理,取缔超范围经营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清退“僵尸证”,摸清监管底数,形成底数清单,强化靶向监管。督促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单位依法依规办理许可、变更、换证等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按照《福建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引导校园周边小摊贩向属地乡镇街道申请登记,依法依规清理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2.全面清查食品安全情况。检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经营过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标注和“三无”食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情况,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五毛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排查“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情况,严厉打击经营问题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教育局)

      3.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巡查检查、监督抽检、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升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威慑力。(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城管局)

      4.加大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八五”普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工作,强化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责任单位: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二)农村地区

      1.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整治主体资质,确保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证件合法有效且亮证经营。二是整治场所环境,确保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有相应的防尘防虫等防护设施设备,食品与非食品分区摆放等。三是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按要求强化进货查验管理,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法依规清理流动食品摊点。(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2.强化风险排查。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及其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和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腐败变质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3.加强科普宣传。广泛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7日前)。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参与到本次整治工作中来,确保组织到位、部署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12月)。集中开展学校周边及农村小食杂店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售卖“三无”食品或者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认真梳理、汇总、统计、分析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有关情况,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情况,提炼好措施、做法与经验,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要注重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学校周边及农村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学校周边及农村小食杂店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落实市委“党建+”社区邻里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营造群众满意食品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整治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根据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责任单位、时间安排,严格抓好落实。做到既抓本级、又带系统,自上而下推进整治,自下而上推进整改;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综合运用官方公众号、短视频、直播检查、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提升整治工作宣传效果。同时,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妥善处置群众投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四)及时汇总上报信息。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等,通过整治推出一批过硬管用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水平;要对整治工作情况、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梳理总结。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至区市场监管局(电子邮箱:ljspcyg@163.com),各市场监管所也可通过OA报送区局食品餐饮股,由区市场监管局统一汇总上报。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股

    2022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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