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参评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洛江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3255-0101-2022-00045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9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参评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时间:2022-09-09 10: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知发〔2022〕29号)要求,现就我区组织推荐中国专利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洛江区市场监管局作为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通知要求,择优限项向市局推荐1个参评项目。

      根据省局通知,各地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以自荐1个项目。请我区相关企业,如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申报材料报送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由我局报送市局。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下载后不得更改模式,严格按照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文件要求;

      2.附件(内含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二)各企业(推荐单位)要报送“推荐参评第24届中国专利奖项目信息表”(附件2,文件命名:项目信息表);推荐函盖章扫描件(文件命名:推荐函)。

      (三)各企业(推荐单位)应将每个推荐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必须是非压缩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内含申报书、附件、授权公告文本三个独立文件)。

      (四)各企业的推荐函、推荐项目及推荐参评第24届中国专利奖项目信息表应存储在一个文件夹内,以“推荐单位全称”(如XXXX公司)命名,发送至2241126428@qq.com。

      以上材料均需由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完报送,请具体申报单位不要直接将材料报送省市局。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表格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http://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下载。需要备案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的,请登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具体备案流程可参考网站上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册》。

      (二)通过我局推荐参评的,相关企业应在2022年9月19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应在9月30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四、咨询电话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22118711

      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22631350

      附件:1.推荐参评第24届中国专利奖项目信息表

      2.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知发〔2022〕29号)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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