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5-0101-2023-00006
- 备注/文号:泉洛司〔2023〕32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0
为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专项行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四张清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区领导同意,决定开展洛江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一、评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各行政执法单位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抽取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卷宗,实行现场评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被评查的案卷不符合基础评查标准任何一条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案卷。评查标准满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案卷文书评查得分=100-所扣分值,90分以上为合格案卷。使用全过程信息化办案的,评查标准按照信息化平台要求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评查标准
主要依照省上制定的《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评查。
四、案卷抽取
各行政执法单位应于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向区司法局报送本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目录(附件2),由区司法局从中随机抽取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优先选择重大行政处罚案卷。无行政处罚案卷的单位应书面详细说明本单位未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原因及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并将情况说明报送区司法局。具体被抽查案卷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案卷评查
由区司法局组织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和业务骨干,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考评组进行案卷评查工作。初评后,考评组将考评问题书面反馈各行政执法单位,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书面反馈的10日内提交书面申诉意见,考评组将对申诉意见组织集体复议,并形成最终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评查结果将作为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绩效评估等评比的依据。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22633305,传真:22637678,邮箱:ljyfzqb@163.com。
附件:1.福建省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
2.行政处罚案卷目录
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2
行政处罚案卷目录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案卷编号 |
案卷名称 |
承办单位 |
办结时间 |
适用程序(一般或者简易程序) |
处罚种类(是否重大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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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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