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20-3000-2019-0002
- 备注/文号:泉洛政审〔2019〕3号
- 发布机构: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8
泉洛政审〔2019〕3号
关于印发《洛江区审计局工作人员2018年度量化考核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区审计中心:
经研究,现将《洛江区审计局工作人员2018年度量化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审计局
2019年1月8日
抄送:区人社局,存档(二)。
泉州市洛江区审计局 2019年1月8日印发
洛江区审计局工作人员2018年度量化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机关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区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8]160号)文件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单位2018年度量化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洛江区审计局量化考核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量化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年度量化考核工作。对工作实绩分类分项初审汇总、汇总量化考核情况报送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量化指标、据实考核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含区审计中心)。
三、内容及分值构成
(一)考核内容
年度量化考核以考核对象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工作创新,并归类为思想品德、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三大项,形成百分制量化考核结果。
(二)考核方法及分值构成
被考核对象年度量化考核百分制得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的评分加权25%、分管领导给予的评分加权25%、本单位全员互评的平均分加权50%等三部分之和组成。具体分值构成如下:
1.思想品德(20分):主要考评干部职工政治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2.能力素质(20分):主要考评干部职工所具备的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工作实绩(60分):主要考评干部职工完成年度工作及局领导临时交办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工作成效,提出改进提高、创新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实施情况。
考核工作坚持集中考核与日常了解相结合、目标管理与责任清单相结合、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单位评价与各方面评价相结合、阶段内表现与一贯表现相结合,据此进行综合分析。
四、考核程序
通过定岗、定责、定绩的办法,将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阶段性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到每位干部职工,明确完成时限等。
(一)指标设置及评价维度
根据被考核对象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围绕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设置本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形成年度量化考核方案,以加权积分的办法进行。结合被考核对象年度工作表现,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品德、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三大项表现情况,多维度听取各方面意见。
(二)考核对象述职
被考核对象对照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围绕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和存在不足做好个人总结。同时,如实填写年度考核表和工作实绩表。单位主要领导结合干部职工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实绩,实事求是地审阅个人工作总结并签名。(2019年1月30日前完成)
(三)全面民主评分
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单位全员对照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工作情况和实际表现,分别如实在《年度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2)中打分。单位主要领导给本单位全部考核对象分别评分;单位分管领导给所分管的内设股室负责人分别评分;单位全员互相评分。考核对象全员互评平均得分为:全员互评有效得分合计/参加全员互评有效票总数。考核小组负责核算统计每一个考核对象的得分情况,按照“主要领导评分×25%+分管领导评分×25%+全员互评平均得分×50%”计算得出考核对象年度量化考核得分(附件3)。(2019年2月22日前完成)
(四)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小组根据年度量化考核得分、优秀等次比例等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提交局领导班子审定,拟定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后,内部公示,接受公众监督。(2019年2月22日前完成)
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其量化考核得分一般应85分以上;确定为称职等次的,量化考核得分一般应75分以上;具有《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附件1)所列相应情形的,或量化考核得分75分以下60分以上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量化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四、结果运用
根据年度量化考核评分情况,对量化考核确定为名列前茅的干部职工,优先评先评优,优先安排培训,优先向组织推荐;对量化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经考察确实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组织调整。
考核结果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
附件: 1.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
2.年度量化考核评分表
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
(一)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被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2次及以上违规现象;
(二)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并受到效能责任追究的;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差错2次及以上并造成一定后果的;或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经常脱岗,造成不良影响;或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学习培训的;
(六)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情形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
(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二)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煽动或者组织集体上访的;
(四)在外事活动或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等行为,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及他人谋取私利的;
(六)工作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作风蛮横,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组织和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推诿,被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
(九)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并受到效能责任追究2次及以上的;
(十)工作责任心懈怠,贻误工作或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且败诉的;或工作差错3次及以上且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或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10万元及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十一)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经常上班时间办私事,经组织批评教育2次以上仍不改正的;或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十三)本年度平时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3次及以上的;
(十四)上年度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本年度仍无明显改进的;
(十五)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情形的。
附件2
年度量化考核评分表
(2018年)
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岗位职务 |
思想品德 |
能力素质 |
工作实绩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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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1.主要领导( ) 2.分管领导( )
3.股室人员( )
请填表人根据身份在()内打“√”。
备注:优秀等次:85分(含)以上; 称职等次:75(含)至85分;
基本称职:60(含)至75分; 不称职:60分以下。
附件3
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2018年)
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岗位职务 |
主要领导 |
分管领导 |
全员互评 |
年度考核 |
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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