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人员、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七部分组成。
一、概 述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自2008年5月份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工作,确保审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工作概述如下:一是完善制度和规范。为了使政府信息在产生过程中明确公开,加快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速度,准确界定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吸收社会公众的意见,推进民主、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有关规章制度。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为了方便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在局办公室指定专职人员,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局域网、公开栏、媒体、会议资料等形式,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范围,重点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及应主动公开其他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符合《条例》第十八条所规定的时限。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到100%。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区审计局工作领导小组对审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区审计局投诉或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也可以向区政府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2009年严格按照《条例》有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和接受的申请,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本局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工作人员、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目的,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工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充实;二是有些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下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基层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95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4197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条数 |
条 |
0 |
接受申请总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0 |
2.兼职人员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6 |
依申请提供信息所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二○一○年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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