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通知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洛江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3109-0101-2025-00002
    • 备注/文号:泉洛环委办〔2025〕16号
    • 发布机构:泉洛环委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5
    泉州市洛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3-25 10:41
     泉州市洛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通知

     

    泉州市洛江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万弘水务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闽政办〔2021〕28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泉政办〔2022〕4号),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建〔20255号),结合我区情况,现将2025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57万元下达给你们。你们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完备项目资金验收存档等资料,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附件:2025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

     

     

     

     

               泉州市洛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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