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洛政办〔2014〕77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梳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实行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环保工作职责,坚持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的原则,除保密信息以外,最大程度公开我局各项工作信息。
二、扎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办理时限、申报材料等在网上公开。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对我局立案查处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在网上公开了案件名称、案由、行政处罚种类、结果等信息。
三、扎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公开我局经费支出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我局网站上公开2013年决算说明、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4年预算说明、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详细罗列各项经费支出。二是公开环保专项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及时公示各类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包括向上申请项目及下拨区级专项资金项目。
四、扎实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切实加大环境信息公开。从今年1月份起,在我局子网站增设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情况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开”、“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受理情况公开”、“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决定公开”等四个子栏目,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增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下设“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排污收费”、“总量控制”、“行政处罚”、“环境应急”、“污染源监测”等子项目,确保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透明。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
今年我局共收到一起以书信方式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系,就申请事项多次与相关部门与业主沟通了解情况,及时邀请市环保局、市电业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察看现场,并在法定时限对申请人予以书面答复。
六、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培训。今年我局共组织12人参加了《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课》网络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深化了干部对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干部的信息素养、信息意识和信息文化。二是完善制度。我局制定了《洛江区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监督与责任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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