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2-00001
    • 备注/文号:泉洛商务〔202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6
    洛江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区商务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1-07 15:14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商务系统相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商务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全区商务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2022年1月6

     

    全区商务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履行商务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根据《泉州市洛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泉政办〔2020〕10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商务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实际,区商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明确的商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以商务领域相关企业为重点,指导商贸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商贸企业火灾防控能力,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我区商务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止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有效整治高层建筑火灾隐患。配合消防、住建等部门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排查整治,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聚焦消防水源、防火封堵等风险要素,突出对商住混合、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的排查。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紧盯大型商超、非星级酒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督促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

    3.加强燃气消防安全管理。配合城市管理部门检查餐饮经营单位燃气管道、钢瓶日常使用和安全管理情况。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4.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建立完善商贸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检查清单、管理规定,组织辖区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固化“行业部门联动、专家团队检查”等工作机制。

    (三)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5.聚焦仓储物流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配合邮政、工信、商务、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邮政快递仓储、大型物流仓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装卸操作、违规为作业车辆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带险运营”。

    6.加强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排查治理。配合文体旅游局、农水局督促辖区内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民宿(农家乐)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7.严密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措施。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前,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力度,督促中大型商超、非星级酒店、农贸市场等场所落实防范措施。

    (五)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8.大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要根据冬春火灾特点,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活动,督促中大型商超、非星级酒店、农贸市场等通过LED屏加强警示性提示性宣传。

    9.强化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单位员工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30日前)。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人员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推动本辖区、本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落实。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3月15日)。各乡镇(街道)企业办, 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配合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切实加强商务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切实做到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自主承担责任,确保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按有关规定提请相关执法监管部门查处,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16日至31日)。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切实加大火灾防控督促指导工作力度,重点突出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商贸流通企业,并统筹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督促指导工作。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积极配合应急、消防等有关部门,督促辖区内的重点商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要对重点商贸企业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抄送应急、消防等监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商贸企业,加大督促力度,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按时摘牌销案。

    (三)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各商贸企业要通过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LED屏幕等宣传媒介,每日高频次滚播消防安全提醒,在企业重要场所广泛设置(张贴)消防宣传海报、悬挂消防安全标语,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商务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认真履行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配合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形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三)及时报送材料。2022年1月至2月,请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于每月20日前报送本月工作情况小结;3月28日,报送工作情况总结至局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市商务局和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骆熠群;联系电话,22631152(办);传真:22630132;电子邮箱:ljqswj2015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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