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2-00013
- 备注/文号:泉洛商务〔2022〕20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8
及商务条款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企业影响,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民生需求,根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江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洛政文〔2022〕19号),对第17条涉及商务奖补措施制定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附件:洛江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涉及商务条款申报指南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洛江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涉及商务条款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企业影响,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民生需求,根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江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洛政文〔2022〕19号),涉及商务奖补,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法在洛江区登记,企业注册地在洛江地区;企业或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无涉黑涉恶行为、失信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电商平台补助条款申报单位需经疫情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认定为保供企业;保供企业消杀补助条款申报单位需经疫情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认定为保供企业。
二、补助标准
1. 对疫情期间经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确定为保供企业、且配送各管控区、封控区实际销售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销售额5%,由区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对疫情期间经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认定为保供商贸企业的商超,疫情期间开展防疫消杀的,按其实际支出的防疫物资、消杀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贴。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门店,单个门店可获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门店,单个门店可获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3. 对疫情期间经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确定为保供企业的洛江区电商自营平台,其疫情期间线上实际销售额为100万元(含)-5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线上实际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及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企业提交的资金申报材料应按照顺序整理,并包括以下内容:
1.商超运营保供企业补助
①申请报告(附件1);
②2022年商超运营保供奖励申报表(附件2);
③进销存系统结算管理后台截图;
④配送销售额资金入开户银行流水(需银行盖章)等证明材料;
⑤申报单位2021年度完税(免税)证明;
⑥企业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⑦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 保供企业防疫消杀补助
①2022年民生物资保供企业防疫支出补贴申报表(附件4);
②门店经营面积证明文件;
③民生保供企业开展防疫消杀费用证明,包括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回单、合同等凭证。
3.电商平台补助
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申请资金的主要依据等;
②2022年电商平台疫情保供奖励申报表(附件3);
③申报单位2021年度完税(免税)证明;
④疫情期间利用自营平台实现线上实际销售额的证明材料,包括平台绑定的第三方收款账户信息、已结算汇总表(不包含退款)、结算管理后台截图、资金账单后台截图。
四、其他方面
1.电商平台及防疫消杀项目发生起止时间为3月18日-4月10日。商超运营保供项目起始时间为3月18日,结束时间为区域转为防范区前一天。(结束时间万安街道为4月10日;双阳街道为4月6日;河市镇为4月3日;马甲镇为4月8日;罗溪镇为4月3日)
2.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
3.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5月1日-5月19日组织企业通过“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网址: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进行申报。
4.申报单位须在项目及时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完成注册并按照项目提示要求上传申报材料。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5.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我区遵照执行,条款相似的按就高不重复执行。
附件:1.申请报告
2.2022年商超运营保供奖励申请表
3.2022年电商平台疫情保供奖励申请表
4.2022年民生物资保供企业疫情支出补贴申请表
附件1
申请报告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XX公司,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注册资金XX万元,法人代表XX,注册地址XXX,主营业务XXX。
公司2022年3月X日-4月X日期间营业额XXXX元。根据《洛江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我公司符合第17条:配送各管控区、封控区实际销售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销售额5%,由区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特此申请,望支持为盼!
申请单位:XXX公司(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签字)
年XX月XX日
附件2
2022年商超运营保供奖励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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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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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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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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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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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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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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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
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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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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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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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配送时间 |
3月X日-4月X日 |
疫情期间配送销售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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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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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法人声明 年 |
企业声明: 本企业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如有漏报、失实或欺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2年电商平台疫情保供奖励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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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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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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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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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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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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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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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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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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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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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合计人,其中:从事网络零售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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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零售商品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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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平台实际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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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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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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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附件4
2022年民生物资保供企业防疫支出补贴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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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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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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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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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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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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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经营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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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门店消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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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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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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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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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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