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4-00022
- 备注/文号:泉洛商务〔2024〕32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9
关于印发2024年洛江区促进商贸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更高质量推进我区商贸服务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根据《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洛江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洛商务〔2022〕38号)要求,特制定《2024年洛江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市洛江区商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洛江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下转上)。推动小微企业加快成长为规模企业,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对2021年以来新增纳入我区统计部门联网直报且存续期至少1年及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第一年给予3万元奖励;存续期两年及以上的,第二年再给予2万元奖励。
(二)实施企业培优扶强工程。①鼓励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经营规模,对2024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2024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②落实“重龙头、强品牌、铸链条”专项行动,对2024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10亿元、15亿元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的资金奖励。(本项措施①②可叠加适用)。
(三)鼓励便利店连锁发展。支持连锁便利店创新发展,引导企业设立生鲜、日用百货、快餐等门店。对连锁企业在我区注册并2024年度纳入统计,在我区开设直营连锁店累计达到5家以上,且每家直营连锁店经营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的,正常经营一年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四)鼓励“党建+”邻里中心社区生鲜便利店发展。支持社区(村)建设或升级生鲜便利店。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市级《泉州“党建+”社区邻里中心生鲜便利店建设规范》,建设或升级生鲜便利店(含门面改造提升、装修设计费、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按照实际投资额一次性给予社区或者生鲜便利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励。
(五)鼓励开展重点促消费活动。鼓励举办各类夜间消费、汽车促销、购物节和美食节等大型综合促消费活动,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开展的促消费活动,并列入我区重点促消费活动的,给予组织单位不高于费用总额50%的补助,补助金额每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六)实施经营贡献奖励项目。对在我区注册并纳入统计的汽车售前、售中、售后三方面服务的法人企业,包括汽车4S店、二手车交易、汽车超市、汽车租赁、汽车电子商务、汽车美容保养、汽车金融和保险、中介机构,以及延伸至汽车俱乐部、汽车文化娱乐等汽车服务为主题的配套企业。(1)对新入驻我区的(指建成后投入经营并开始在我区纳税,含迁建),2024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亿元及以上,按当年度经济贡献的5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对于连续2年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且2024年度较2023年度经济贡献有新增的,按其当年度经济贡献增量的5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下转上)、“实施企业培优扶强工程”、“鼓励便利店连锁发展”和“实施经营贡献奖励”项目的企业,指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的商贸企业。
(二)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下转上)项目,由区商务局审核推荐拟符合条件企业名单,通过“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按照免申即享流程进行兑现。
(三)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8〕7号),相关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享受本政策支持。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泉财行〔2018〕950号),涉黑涉恶企业不能享受本政策支持。
三、申报材料
企业提交的资金申报材料应按照顺序整理,并包括以下内容:1.资金申请表,具体详见各项目附表;2.项目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失信情况调查表。
各具体项目还应一并提供下列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一次性交齐):
(一)申报“实施企业培优扶强工程”,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数据报送证明,例如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的批发和零
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或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等。
(二)申报“鼓励便利店连锁发展”,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门店经营面积证明材料;
②各连锁店门面和店内照片;
③数据报送证明,例如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的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或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等。
(三)申报“鼓励‘党建+’邻里中心社区生鲜便利店发展”,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项目建设前、后的对比照片;
②建设或升级生鲜便利店软件、硬件费用发票及建设施工合同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鼓励开展重点促消费活动,还需提供以上材料:
①2024年消费促进活动备案表;
②媒体活动宣传材料、活动举办照片等;
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场地租金、广告推广、设备租赁及展台搭建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回单及合同等佐证材料。
(五)实施经营贡献奖励项目,还需提供以上材料:
①数据报送证明,例如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的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或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等。
②出具的企业2023年度、2024年度纳税完税证明。
四、其他方面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4月15日前组织企业通过“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网址: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进行申报。
2.同一企业符合上述条款多项补助的,可以叠加补助。
3.已获得省、市同类政策扶持的项目,除第(一)项外,其他条款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4.若依本措施有涉及享受第(六)项奖励措施的企业,其年度累计奖励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度对我区本级经济贡献。
5.申报单位须及时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完成注册并按照项目提示要求上传项目申报材料。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实施企业培优扶强工程资金申请表
2.2024年鼓励便利店连锁发展资金申请表
3.2024年鼓励“党建+”邻里中心社区生鲜便利店发展资金申请表
4-1:2024年鼓励开展重点促消费活动资金申请表
4-2:2024年消费促进活动备案表
5.2024年实施经营贡献奖励项目申请表
6.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失信情况调查表
附件1
2024年实施企业培优扶强工程资金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 基本 情况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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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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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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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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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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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运行 情况 |
2023年企业营业额及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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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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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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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法人申明 |
本人作为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谨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声明: 本人确认,本单位所提供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单位承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及涉黑涉恶问题。本人完全明白误报或漏报材料,或以欺诈手段取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均属违规行为,如发生违规情况,本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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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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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鼓励便利店连锁发展资金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 基本 情况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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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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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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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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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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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运行 情况 |
2023年企业营业额 |
营业额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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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营连锁店情况 |
直营连锁店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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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法人申明 |
本人作为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谨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声明: 本人确认,本单位所提供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单位承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及涉黑涉恶问题。本人完全明白误报或漏报材料,或以欺诈手段取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均属违规行为,如发生违规情况,本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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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4年鼓励“党建+”邻里中心社区生鲜 便利店发展资金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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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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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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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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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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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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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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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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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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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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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政策扶持期间发生投资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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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法人申明 |
本人作为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谨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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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确认,本单位所提供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单位承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及涉黑涉恶问题。本人完全明白误报或漏报材料,或以欺诈手段取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均属违规行为,如发生违规情况,本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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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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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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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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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
2024年鼓励开展重点促消费活动资金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 |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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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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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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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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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用代码证或 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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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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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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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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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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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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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活动)概况:
(备注:填报促销活动举办时间、地点、规模、费用开支情况和取得效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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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法人声明 |
本人作为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谨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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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确认,本单位所提供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单位承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及涉黑涉恶问题。本人完全明白误报或漏报材料,或以欺诈手段取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均属违规行为,如发生违规情况,本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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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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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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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
2024年消费促进活动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 基本 情况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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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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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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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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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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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 活动 情况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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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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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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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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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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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原则上活动举办前一周提交活动备案。市属国有企业举办活动向市商务局提交备案,其他企业举办活动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备案。
附件5
2024年实施经营贡献奖励项目资金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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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 情况 |
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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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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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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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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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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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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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纳税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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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纳税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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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法人声明 |
本人作为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谨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声明: 本人确认,本单位所提供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单位承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及涉黑涉恶问题。本人完全明白误报或漏报材料,或以欺诈手段取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均属违规行为,如发生违规情况,本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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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同意推荐,该企业为新入驻我区的(指建成后投入经营并开始在我区纳税,含迁建),2023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亿元及以上或者连续2年营业收入超过2万且当年度较前一年度经济贡献有新增的汽车售前、售中、售后三方面服务企业。
乡镇(街道)(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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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失信情况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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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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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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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件类别 |
身份证件号码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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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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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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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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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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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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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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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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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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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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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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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及承诺事项 |
以上我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完整、真实、有效。企业及上述人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各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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