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5-00015
    • 备注/文号:泉洛商务〔2025〕48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6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防范指导服务的通知
    时间:2025-09-26 16:30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防范指导服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中心):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三年治本攻坚行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百日攻坚、建筑保温、动火作业等专项整治,区商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防范指导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国家安全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强化和落实商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攻坚、建筑保温、动火作业等专项整治,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指导服务计划,依职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指导商贸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指导服务方式、对象

    (一)服务方式

    聘请专家,采取“行业+专家”模式开展“体检式”指导帮扶,期间视情况邀请洛江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参加。

    (二)指导对象

    洛江区辖区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商贸流通企业,住宿餐饮等商贸服务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色商贸流通企业,其中商业综合体全覆盖指导到位。

    (三)指导领域

    消防、燃气、房屋使用安全(自建房)、公共安全防范等。

    四、指导内容

    1.指导帮扶企业落实《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隐患事项清单》中的各项制度;

    2.指导帮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 动工作;

    3.指导帮扶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4.指导帮扶企业加强隐患排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指导帮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6.指导帮扶企业落实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乡镇(街道)企业办要结合商务部门“三定”职责,摸清本辖区商贸行业经营单位底数,做得情况清、底子明,心中有数,并动态建立管理台账,届时区商务局将根据各乡镇(街道)企业办所建立的台账抽取相关企业开展指导。

    (二)指导整改,完善制度。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指导企业按照专家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实现安全隐患的闭环管理,并举一反三,指导本辖区各类商贸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企业办要加强与住建、城管、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指导督促本辖区各类商贸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届时可视情况邀请所在地乡镇(街道)企业办一同参加指导服务。

     

    附件:1.安全生产指导服务计划表;

    2.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内容表。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

    安全生产指导计划表

    序号

    行业

    企业名称

    备注

    1

    综合体

    居然之家

    邀请洛江消防救援派员参加

    2

    综合体

    红星.美凯龙

    邀请洛江消防救援派员参加

    3

    综合体

    嘉琳广场

    邀请洛江消防救援派员参加

    4

    商超

    随机抽取

     

    5

    住宿

    随机抽取

     

    6

    餐饮

    结合燃气专班季度工作部署抽检

     

    7

    市场农贸市 

    随机抽取

     

    8

    再生资源回收

    随机抽取

     

     


    附件2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内容表

    企业名称:                                      指导时间:

     

    序号

    指导项目

    指导内容

    指导建议

     

     

     

     

     

     

     

     

     

    1

     

     

     

     

     

     

     

    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

    1.主导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全员责任制

    1.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2.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

    安全投入

    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4

     

     

    安全组织机构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5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

     

    教育培训

    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派遣工、实习工、临时工),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7

    特种作业制度

    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需取得相应证件

     

     

    8

    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维护

    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9

     

     

     

     

     

    “双控体系”建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2.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10

     

     

     

     

     

     

    现场管理

    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3.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1

    内部举报投诉机制

    建立内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整治

     

     

     

     

    抄送:市商务局,区安办,洛江消防救援大队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