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7-0101-2019-00001
    • 备注/文号:泉洛政文体旅〔2019〕54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7
    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洛江区文体旅游局 时间:2019-06-26 17:32

    本局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按照《洛江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洛安办〔2019〕19号)部署和要求,今年“安全生产月”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9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局组织开展。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要在本行业领域举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应急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和业务知识培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民众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二是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三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要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参加区安办与市安办联合举办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文艺演出、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猜谜语、消防器材实地演示、有关部门现场宣传解答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同时,要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特点,按照统一时间和主题,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三)开展专家访谈活动。 举办企业家和安全生产专家访谈。要开展本行业重点企业“谈心对话”活动,通过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加企业主体责任的理解,树立和巩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指出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根源,共商解决措施;同时,认真听取转变政府安全监管作风、服务企业安全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纳入到年度考核任务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逐步形成相对规范的活动内容和模式;要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害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不断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电影进企业活动。通过观看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片,引导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和操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端落实。三是要继续按照泉安办〔2017〕87号文要求,组织参观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的根本性转变,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开展多形式安全宣传。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洛江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跟“安全生产月”有关的消息,重要文件解读、安全生产知识、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专项活动、重要经验做法等。 创新宣传模式,切实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八)配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要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九)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 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全民禁毒宣传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 持续传播,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十)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其他应急管理、打非治违、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要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帐。要及时收集、汇总、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数据、信息要随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要每月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里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安全监管主要负责人要参加1至2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

    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活动结束后,各股室要填报汇总《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由旅游股统一报送区组委会办公室。并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  

    (三)营造宣传氛围。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务求活动实效。要把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全过程,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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