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7-0101-2025-00006
- 发布机构: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8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的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区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根据洛江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洛政文体旅〔2025〕25号)的要求和精神,我区决定公布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申述。
受理单位: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号
邮政编码:362011 联系方式:22631056@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洛江区第十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公示表(合计3项)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8日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印发
附件
洛江区第十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公示表
(合计3项)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保护单位 |
1 |
传统技艺(Ⅷ) |
芡薯粉制作技艺 |
万安街道 |
洛江区万安番薯文化工作室 |
2 |
传统技艺(Ⅷ) |
洛江千层糕制作技艺 |
双阳街道 |
洛江区 文化馆 |
3 |
传统技艺(Ⅷ) |
洛江竹编 |
马甲镇 |
洛江区 文化馆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