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7-0101-2025-00007
- 发布机构: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6
福建白龙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根据《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督办旅行社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工作的函》(泉文市安函〔2025〕7号),截至目前你单位仍未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现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于公告(三十日)期满七日内依法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将报请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6月6日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