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7-0101-2025-00011
    • 备注/文号:泉洛政文体旅〔2025〕53号
    • 发布机构: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5
    关于举办2025年泉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 洛江区第四届跆拳道比赛的通知
    时间:2025-07-15 14:37
     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决定举办2025年泉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洛江区第届跆拳道比赛,现将相关规程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认真组队,积极参赛。具体承办单位在组织比赛的同时要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做好比赛人数、规模报批报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附件2025年泉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洛江区第四届跆拳道比赛

    竞赛规程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714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5714日印发

    附件

    2025年泉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

    洛江区第届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洛江区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洛江区跆拳道协会

    三、指导单位

    泉州市跆拳道协会           

    四、比赛时间

    2024年728-730

    五、比赛地点

    泉州市第十一中学体育馆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单位须是中国跆拳道协会及泉州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

    (二)参赛运动员须是中国跆拳道协会及福建省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三)在相关体育部门(国家、省体育局)注册的跆拳道运动员,将不得参加竞技比赛,一经发现取消代表队比赛资格及已获得所有成绩。

    (四)参赛单位和运动员由组委会资格审查。

    (五)竞赛组别和年龄:

    1、幼儿组: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儿童A组:2016年-2018年

    3、儿童B组:2013年-2015年

    4、少儿组:2010年-2012年

    5、青少年组:2007年-2009年

    七、项目设置

    (一)品势比赛

    1、个人赛:分男子、女子组别,以个人为参赛单位;

    2、混双赛:混合双人,以1男+1女为单位参赛;

    3、团体赛:混合团体赛,各组3名同年龄组选手参赛;

     

    比赛章节

    幼儿组

    太极一章太极二章

    儿童A组

    太极二章太极三章

    儿童B组

    太极三章太极四章

    少儿组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少年组

    太极太极八章、高丽

     

    (二)竞技:男、女组

    1.幼儿组

    男子:17Kg、19Kg、21Kg、23Kg、26Kg、29+Kg;

    女子:16Kg、18Kg、20Kg、22Kg、25Kg、28+Kg;

    2.儿童A组

    男子:22Kg、25Kg、28Kg、31Kg、35Kg、39Kg、43Kg、46+Kg;

    女子:23Kg、26Kg、29Kg、33Kg、37Kg、41Kg、44+Kg;

    3.儿童B组

    男子:25KG、28Kg、31Kg、35Kg、39Kg、43Kg、47Kg、50+Kg;

    女子:26Kg、30Kg、34Kg、38Kg、42Kg、46Kg、49+Kg;

    4.少儿组

    男子:33Kg、37Kg、41Kg、45Kg、49Kg、53Kg、57Kg60+Kg;

    女子:29Kg、33Kg、37Kg、41Kg、45Kg、49Kg53Kg56+Kg;

    5.少年组

    男子:46Kg、50Kg、54Kg、58Kg、62Kg、62+Kg;

    女子:43Kg、47Kg、51Kg、55Kg、59Kg、59+Kg;

    )快腿王比赛(个人)

     

    预赛时间

    半决赛时间

    决赛时间

    幼儿组

    20秒

    20秒

    20秒

    儿童A组

    20秒

    20秒

    20秒

    儿童B组

    20秒

    20秒

    20秒

    少儿组

    20秒

    20秒

    20秒

    少年组

    20秒

    20秒

    20秒

     

    八、竞赛办法

    ()传统个人品势、混双、团体品势比赛规则

    1)执行经中国跆协审定的最新品势竞赛规则 

    2)以 4 人(队)为一组,各组分别录取第一名 1 人(队)、第二 名 1 人(队)、第三名 1 人(队),颁发证书和奖牌、优秀奖1人(队),颁发证书。

    3竞赛时长:个人品势、混双团体比赛竞赛限90秒以内;

    4)比赛章节由运动员自选。

    ()竞技比赛规则:

    1)执行经中国跆协审定的竞技竞赛规则(三局优胜制)

    2)竞赛时长:

    幼儿组、儿童A组比赛,每局1分钟,局间休息20秒;

    儿童B组、少儿组、青少年组比赛,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3级别报名不足2人则取消本级别比赛凡在省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个人快腿王比赛规则:

    1.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录取前三名,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和奖牌,其余运动员颁发证书;

    2.快腿王比赛规定腿法:左右横踢腿、双飞;要求必须采用双腿交替出腿,如参赛运动员采用单腿连续出腿,则判犯规败。

    3.比赛时间 20 秒。在规定时间内以有效踢击数量多者胜利,踢击数量一样,看力度值,力度越大胜利,取前 3名记录团体积分。

    九、参加办法

    ()各组别每支参赛队伍人数不限;每人可以参加大会所设的任何项目,竞技每人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

    ()运动员须向大会提交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及上传1寸彩照一张;称重须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参赛卡,检录须带上本人的参赛卡,严禁冒名顶替,虚报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取消该参赛单位所有名次及得分。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名次录取:

    1.个人品势:以4人为一小组,各组分别录取金1人、银1人、铜2(三、四名并列)

    2.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4人为一小组,各组分别录取金1人、银1人、铜2(三、四名并列),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和奖牌;

    3.总团体:录取前三名。以各参赛队所有运动员参加的各项比赛所取得的成绩总和计算团体总分。

    1个人项目分别按9/7/6记入团体总分;

    2团体项目按照18/14/12分记入团体总分;

    3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以获金奖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银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奖项均相等,则以参赛人数少者列前;若再相等,则并列。

    4.大会设男(女)个人品势、竞技“最佳技术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奖励办法:

    1、优秀裁判员奖”,由组委会评出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2、“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牌

    3、“优秀教练员”一名,授予奖

    4、设品势、竞技、快腿王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奖杯;

    5、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奖杯。

    十一、报名方式

    1.赛事报名网站入口:2025luojiang.daoba.com

    线上完成报名,上传照片办理参赛证(建议证件照白底穿道服照片)运动员参赛意外保险费由个人自行线上购买或协会协助购买。报名联系人:彭丁基  电话:15359533365   

    2.报名截止:2025年7月21

    3.报到:请各队于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15:00—18:00报

    到并称重同时将免责声明、心电图、脑电图交至组委会,晚上召开全体领队及技术会议。

    十二、其它规定

    1.参加跆拳道个人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心脑电图(半年内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不退还报名费。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免责。

    2.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称重时间截止到比赛前一天19:00前,在规定的时间内称重允许调级别;如不在规定时间内称重,超重者和体重不够者以失去比赛资格处理,体重允许上下浮动0.5公斤(有穿单件薄衣服),裸称没有上下浮动。

    3.参加个人竞技比赛需自备护腿、护臂、护裆等比赛所需用品(护具头盔+面罩、脚套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4.竞技比赛必须穿着V领常规道服,品势比赛可穿着Y领品势服比赛。

    5.申诉程序和规定:比赛结束10分钟内提交申诉报告和申诉录像,交纳申诉费用2000元人民币,申诉成功退还一半申诉费,申诉失败不予退还。

    十三、参赛服务费及注意事项

    (一)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其他赛事费用由洛江区跆拳道协会负责自筹。

    十四、本规程解释和修改权属本次运动会组委

    十五、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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