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文体旅游局 时间:2019-12-31 17:0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泉州市洛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qzlj.gov.cn/zwgk/)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地址:洛江区政府大院前楼五楼,邮编:362011,电话:0595-22631056,电子邮箱:2263105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的具体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监督等工作制度,确保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的开展。本局2019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其他类18条。

    1.制定信息公开指南。为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公布到区公众信息网,及时把相关公开形式、程序告知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建立主动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要求产生政务信息的各股室、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为确保无泄密事件出现,制定保密审查制度。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人民群众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有时存在信息的更新、录入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较少,存在公文类信息多,工作动态类和政策解读类信息较少的状况。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更新频率,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更新和录入。二是增大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入挖掘文体旅业务类工作内容,加强政策解读类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3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