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文体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2019年09月19日)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信息

    公开指南(试行)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编制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照《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是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对外说明和服务承诺,通过《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了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介绍、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和公布的具体方法、如何提出申请、处理申请的流程以及答复方式等。由于信息公开渠道、方式较为复杂,建议需要获得我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获取本局信息前,详细阅读《指南》,根据其具体说明选择最佳的获取方式。

    《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洛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泉州市洛江公众信息网上查阅《指南》,网址:http://www.qzlj.gov.cn

    我局成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下面介绍两类信息的公开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主要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规范性文件;

    ●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统计信息;

    ●单位预算、决算说明;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工作动态;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可在“泉州市洛江公众信息网”上参阅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编制的《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目录索引的格式为: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信息生成日期

    备注/文号

    (二)公开形式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政府门户网站“泉州市洛江公众信息网”上自行获取,网址是http://www.qzlj.gov.cn

    2.在区档案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获取,该中心配备有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档案馆地址:洛江区万盛街89号4楼,联系电话:0595-22631077。

    3.此外,还可通过电视、报纸等公开媒体获取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信息如需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后方可公开的,自获得批准、认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至少保留1年以上。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搜索引擎进行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需要向信息的生成和保存机构提出申请。

    (一)申请办理机构

    1.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申请办理机构: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

    ①书面申请(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631056

    传真号码:0595-22631062

    电子邮箱:22631056@163.com

    通信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

    邮政编码:362011

    ②当面申请受理窗口:区文体旅游局

    咨询电话:0595-22631056

    办公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

    办公时间:8:00 -12:00,14:30 - 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 - 12:00,15:00 -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表格的获取

    根据《条例》规定,依申请公开需要填写《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可以直接在《指南》的附件下载。

    2.可以到申请受理机构申领纸质《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三)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链接),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点此提交),受理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五)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

    洛江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六)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政府信息免费向社会公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自20174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区效能办负责组织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电话:0595-2263301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