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1000-2019-0007
    • 备注/文号:泉洛政卫健[2019]63号
    •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7
    关于举办第15期“二女”户女儿暑期才艺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9-06-17 10:03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中心小学:

    为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二女”户女儿的才艺培养,进一步丰富“二女”户女儿暑期生活开展。区卫健局、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第15“二女”户女儿暑期才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7月—8月,时间一个月,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确定。

    二、培训单位

    以各乡镇(街道)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三、培训地点

    各乡镇(街道)所在地中心小学。

    四、培训内容

    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等才艺。

    五、报名条件和名额安排

    1.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对象为辖区内就读小学且有专人负责接送的“二女”户女儿。具体条件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制定。

    2.同一乡镇(街道)原则上只办一个班(学员在30名左右),培训内容和办班形式由举办单位自行确定。

    六、报名办法

    经学员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后,可直接向所在乡镇(街道)卫计办报名。卫计办把学员花名册、《安全往返接送协议书》(复印件)、课程安排统一登记造册后,一同报送区卫健局。联系人:庄保华,联系电话:22633916,电子邮箱:rk76@163.com。

    七、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举办培训班。培训对象除了“二女”户女儿外,留守儿童、优秀外来工子女均可以参加。

    2.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中心小学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老师,选择好安全、合适的培训场所,合理安排培训内容。

    3.培训期间,各培训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4.主办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强化纪律要求,签订《安全往返接送协议书》,共同做好培训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学员安全。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196月14日

      

    抄送: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区委颜副书记、金常委、杨副区长、陈副区长。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6月4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