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1000-2019-0008
- 备注/文号:泉洛政卫健〔2019〕76号
-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8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协会:
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帮助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实现“大学梦”,让更多的女孩们受益、成才,区卫健局、计生协会决定联合开展2019年“生育关怀·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对象和奖励标准
1.奖学对象:考取本一院校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
2.奖励标准:一次性给予每人3000元奖学金。
3.奖励单位:区卫健局。
二、助学对象和助学标准
1.助学对象:①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考取本二及以上院校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②享受农村“低保”且考取本二及以上院校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③近两年家庭遭受重大病灾致贫致困且考取本二及以上院校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
2.助学标准:每人每学年5000元助学金,直至大学本科毕业。
3.助学单位:区计生协会。
对于符合助学条件的受助对象不再给予发放奖学金;对于符合省、市计划生育协会奖助学条件的受助对象不再给予发放奖、助学金。
文件中所涉及的“农村独女户”系指2016年1月1日前只生育一个女孩、自愿放弃再生育权的家庭;农村“二女”户系指2016年1月1日前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女孩且夫妻一方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
三、工作要求
1.层层发动,扩大影响。各乡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协会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做好农村“二女”户女儿上大学帮扶工作的宣传倡导,根据上线考生家庭经济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鼓励、关怀和帮助,多形式、多渠道地帮助解决“二女”户女儿上大学难问题,切切实实为她们多办好事、实事。
2.严格把关,突出实效。各乡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协会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奖助对象的调查、审核和报送,做到奖助对象一个不漏、一个不错。按要求填写《洛江区2019年“生育关怀·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及提交以下材料:①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③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④低保证复印件。
请各乡镇(街道)应于8月15日前将申请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及奖学助学花名册(附件2)一同上报区计生协会办公室(联系人:林奋华,联系电话:22633850)。区卫健局、计生协会将于8月中下旬举办2019年“生育关怀·金秋助学”奖(助)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洛江区2019年“生育关怀·金秋助学”申请表
2.洛江区2019年“生育关怀·金秋助学”奖学助学生花名册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洛江区计划生育协会
2019年7月18日
附件1
洛江区2019“生育关怀·金秋助学”申请表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手机号 |
|
||||
家长姓名 |
|
家庭住址 |
|
||||||||
所录取院校系专业 |
|
||||||||||
申请类别 |
奖学( ) 助学( ) |
||||||||||
计生户 类别 |
独女户( ) 二女户( ) |
享受“低保”或建档立卡贫困户 |
低 保 户( ) 建档立卡贫困户( ) |
||||||||
所在村(社区)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协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卫健局、计生协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洛江区2019年“生育关怀·金秋助学”奖学助学生花名册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家庭住址 |
家庭计生类别 |
身份证号码 |
录取院校 |
手机号码 |
奖(助)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以乡镇(街道 )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区卫健局、计生协会
抄送:市卫健委、计生协会,区委颜副书记、区政府陈副区长。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