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0-00003
    • 备注/文号:泉洛政卫健〔2020〕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3
    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二女”户安居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洛江区卫健局 时间:2020-03-23 16:29

    有关乡镇卫计办:

    泉州市委、市政府继续把关爱女孩行动“五项工程”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就抓好我区2020年农村“二女”户安居工程通知如下:

    一、帮扶内容

    全区2020年计划帮扶5其中河市镇3户、马甲镇2户竣工验收合格后,区财政给予每户20000元帮扶资金。

    二、工作要求

    1.严格筛选帮扶对象。居住条件急需解决,且当年度可以完成帮扶任务的农村“二女”住房困难户(含享受计生家庭贡献奖励政策的农村独女户,下同)。对于已建新房、自购房的“二女”户家庭一律不再作为帮扶对象上报。

    2.严格执行申报程序。采取村上报、镇审核、区审批方式,由各乡镇根据任务分配数,各村或以工作点(片)上报,帮扶名单报送所在地乡镇卫计办;乡镇卫计办会同所在乡镇国土资源所对帮扶对象的用地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报乡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连同《洛江区2020“二女”户安居工程帮扶审批表》、建房用地“东西四至”图、个人承诺书一同送区卫健局审核;区卫健局将根据上报材料组织核实、公示。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帮扶对象签订“二女”户安居工程帮扶协议书。

    3.加强督促和指导。各乡镇要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项目跟踪指导,确保项目按时序稳步推进,如期完成。

    三、其他要求

    各乡镇应根据任务分配于41日前将帮扶名单上报区卫健局,电子邮箱:rk76@163.com,联系电话:22633916,联系人:小庄

    附件:洛江区2020“二女”户安居工程帮扶审批表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0323

     

     

    附件

     

    洛江区2020“二女户”安居工程帮扶审批表

           乡(镇)                     

    夫妇姓名

    出生

    年月

    结婚

    时间

    二女出生年月

    结扎时间

    现居住情况

    长女

    次女

     

     

     

     

     

     

     

     

     

    申请安居工程

    用地情况

    拟建筑面积

     

    用地性质

     

    申请人签 名

     

    联系电话

     

    村民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卫计办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自然资源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卫生健康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区、镇、村各一份;

    2.现居住情况:危房、无房、租房、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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