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2-0002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卫健〔2022〕80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9
    关于确认洛江区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通知
    来源:洛江区卫健局 时间:2022-08-12 17:22

    洛江区医院、双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市卫生院、罗溪卫生院、洛江万禾医院:

      根据原国家卫生部《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确认洛江区医院、双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市卫生院、罗溪卫生院、洛江万禾医院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请加强内部管理,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好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9日

     

    抄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水局、商务局、卫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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