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卫生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04 16:00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洛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措施,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1、健全组织机构。我局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成立了洛江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并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2、规范公开程序。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各科室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定同意后,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统一进行网上公开。

        3、积极组织培训。2009年共有2人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并将学习内容传达至局各股室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包括12个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13条,占30%;卫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1条,占2%;医疗、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4条,占9%;环境卫生、公共卫生、食品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2条,5%;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5条,占12%;工作动态9条,占21%;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9条,占21%。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泉州洛江公众信息网站卫生局网页直接查询,或通过洛江区档案局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9年,未有组织或个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教育、强化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教育,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熟悉程序,规范行为,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2、提高认识,规范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及时更新,保证时效。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的各类信息,根据工作变化和要求,主动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洛江区卫生局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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