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卫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2 10:48

     

    洛江区卫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洛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洛江公众信息网”(www.qzlj.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局联系(电话:22633812,电子邮箱:ljwsj2009@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截至2012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情况。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应急管理相关信息2条,部门介绍相关信息2条,行政规章信息2条,工作动态2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2、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洛江区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使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和纸质文档送交区档案局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2013年,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4
    30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4
    30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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