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
2012年1月4日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本年度信息公开具体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www.ljsp.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联系(地址:泉州市洛江区科技大厦西楼二楼,邮编:362011,电话:28105502,电子邮箱:lj28105502@163.com)。
一、概 述
推行信息公开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治权力腐败的有效措施。一年来管理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在公开的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实现提升,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管理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管理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相关工作,做到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实效性。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止目前,管理处未发生一例因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为切实贯彻落实《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管理处制定《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即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又确保了涉密信息的安全性。
四是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更好落实《条例》,方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管理处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形成以网络公开为主,充分利用窗口公开、媒体公开等公开形式,面向群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开辟网络申请、电话申请、书面申请、当面申请四种依申请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25%;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占2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条,占50%。
(三)信息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下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与区政府数据库实现同步,实现100%电子化公开。并每月按时报送纸质材料到区档案局,方便群众到公共查阅点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本年度列入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条目共4条,历年累计共23条。管理处开辟网络申请、电话申请、书面申请、当面申请四种依申请公开渠道。
(二)受理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及历年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列入不予公开信息目录条目共4条,历年累计共44条。本年度不予公开的4条信息均属于政府内部工作信息,历年累计中,1条为涉密信息,43条为政府内部工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管理处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本年度及历年均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出现。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及历年发生的复议、诉讼、申诉案均为零,公众对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较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还需梳理和界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离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有不完善的地方。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信息的公开规则。
2.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的延伸,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 |
45 |
其中:网站公开 |
条 |
4 |
45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