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成绩单
    时间:2014-12-01 08:59
              根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洛政办〔201477号)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我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保密审查工作格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制定了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力度。二是抓好计算机网络的保密治理和文件的治理。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

    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加大对保密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计算机、电子邮件的收发管理,消除泄密隐患,堵塞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杜绝泄密现象发生。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等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进行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每个审批服务事项的依据、对象、数量、程序、时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都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的要求进行了全面规范,提高了办事透明度。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是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开展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发布本中心的“三公 ”使用情况。

        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规范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中心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以下7条情形不予公开,分别为①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②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③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④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⑤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⑥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⑦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承办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送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后送交公开办。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中心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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