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351-0101-2023-00010
- 备注/文号:泉洛应急〔2023〕81号
- 发布机构: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0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加强我区年终岁首危险化学品企业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根据《泉州市洛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洛消安委办〔2023〕43号)有关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范工作,请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带储存、加油站及零售店面)结合洛江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要求,强力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全力做好年终岁首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特制定此方案,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火灾防控工作重点。
1.是否落实冬季消防安全管理等责任,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2.是否与其它场所保持安全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商店、仓库是否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并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灭火设施及器材配置是否按要求设置,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4.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电气线路、设备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等;
6.配电室、各种机房、易燃易爆物品罐区、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8.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3年12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安监办根据危化品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发动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带储存、加油站及零售店面)对照《通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并自2023年12月起至2024年3月,于每月29日将当月开展自查自纠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报我局危化股。局危化股要以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为重点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进行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火灾防控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三、强化关键时段应急处突准备。
元旦、春节和“两会”等关键时段,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等制度,提前做好应急处突的预案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等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抢险,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联系人:小李;联系电话:0595-22632021,邮箱:qzljwhg@163.com)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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