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351-0101-2025-00003
- 发布机构: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4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方面。一是区安办于2月28日组织召开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暨消防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会议部署各项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全面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盯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做好风险研判,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抓实抓牢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区重点时段安全稳定。二是区安办于3月19日召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组织6个乡镇(街道)相关责任人员现场解读2025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措施,集中讨论、研究2024年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显著问题和解决提升办法,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2025年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森林火险方面。一是做好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准备工作,督促乡镇街道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2支森林消防专业队24小时靠前备勤,全力以赴确保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全区林区安定稳定。二是3月28日召开全区2025年度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就队伍备勤 、值班调度、信息报告、安全扑救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提出具体要求,压实责任、多点发力、全员下沉、全力布防、精细准备,扎实做实做细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确保清明节清明期间“零火情”
(三)防汛方面。一是扎实开展防汛备汛工作。先后印发区防指2025年工作要点、汛前安全大检查暨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等,从落实防汛责任人、预案修订、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应急力量物资充实、开展培训演练等全面推进迎汛各项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共举办防汛知识培训班1场次,参训人员120余人。二是认真做好强对流防范工作。针对3月4-5日强对流天气,召开会商部署会议并印发防范工作通知,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风险研判,全力确保我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危化方面。一是开展危化企业执法检查,结合复工复产实际及全国两会重要时期,组织检查组到危化企业开展检查,今年来累计检查44家次,排查隐患8条,已整改8条。二是督促危化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并及时上报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今年来累计督促企业自查整改隐患70余条,均已落实整改,录入系统。三是做好行政审批工作,针对咨询办证群众及企业给予耐心服务指导,今年来累计指导服务办证需求群众20人次。
(五)工贸方面以“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反违章,保安全,促发展”专项行动为重点,采取专家帮扶的形式,聘请安全专家协助深入企业进行帮扶。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检查帮扶企业38家,发现隐患265处,均已下发专家意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二、行政处罚情况
1.泉州市洛江区双阳某便利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2025年1月21日,我局监管执法人员根据群众线索举报在双阳街道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泉州市洛江区双阳某便利店存放部分烟花爆竹制品用于销售,现场查处烟花爆竹制品19箱,该单位未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存在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该单位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相关裁量基准,对该单位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以及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19箱的行政处罚。
2.泉州市洛江区虹山某食杂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2025年3月12日区公安分局发出公安提示函至我局,我局根据提示函线索及我局监管人员调查发现泉州市洛江区虹山某食杂店存在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该单位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裁量基准,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3.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某百货零售超市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2025年3月12日区公安分局发出公安提示函至我局,我局根据公安提示函线索及我局监管人员调查发现谢某经营的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某百货零售超市存在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该单位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裁量基准,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4.泉州市洛江区马甲某日杂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2025年3月12日区公安分局发出公安提示函至我局,我局根据公安提示函线索以及我局监管人员调查发现吴某经营的泉州市洛江区马甲某日杂店存在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该单位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裁量基准,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5.泉州市洛江区罗溪某食杂店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案:2025年3月12日区公安分局发出公安提示函至我局,我局根据公安提示函线索以及我局监管人员调查发现黄某经营的泉州市洛江区罗溪某食杂店存在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行为。该单位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相关裁量基准,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的行政处罚。
6.泉州市洛江区罗溪某烟花爆竹经营部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案:2025年3月12日区公安分局发出公安提示函至我局,我局根据公安提示函线索以及我局监管人员调查发现尤某经营的泉州市洛江区罗溪某烟花爆竹经营部存在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行为。该单位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相关裁量基准,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的行政处罚。
7.泉州市洛江罗溪某食杂店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案:2025年3月12日区公安分局发出公安提示函至我局,我局根据公安提示函线索以及我局监管人员调查发现泉州市洛江罗溪某食杂店存在采200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行为。该单位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相关裁量基准,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的行政处罚。
四、行政许可情况(见下表)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示
现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情况公示如下:
洛江区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汇总表(2025年第一季度)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人 |
许可范围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办证日期 |
1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朋山加油站 |
泉州市洛江区双阳中路与省道307线交叉处 |
黄某福 |
吴某源 |
汽油、柴油。 |
闽泉洛危经〔2007〕000008(换)号 |
2025.02.18-2028.02.17 |
2025.02.17 |
2 |
关于泉州赛默飞化学仪器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变更申请企业名称)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平路企业联谊大厦18楼05室 |
郭某河 |
何某倩 |
贸易,无储存,经营化学试剂,详见附表 |
闽泉洛危经〔2020〕000001(换)号 |
2025.02.21-2026.7.30 |
2025.02.21 |
3 |
泉州好星理科技有限公司《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平路企业联谊大厦18楼05室 |
郭某河 |
何某倩 |
贸易,无储存,经营化学试剂,详见附表 |
闽泉洛危经〔2020〕000001(换)号 |
2025.02.21-2026.7.30 |
2025.03.27 |
4 |
福建中驰石化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新庵村梧埔组万虹路509号 |
杜某成 |
杜某萍 |
汽油、柴油。 |
闽泉洛危经〔2022〕000002号 |
2025.3.27-2028.3.26 |
2025.3.27 |
洛江区应急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汇总表(2025年第一季度)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营场所地址 |
姓名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1 |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豪胜烟花店(个体工商户)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新民村大深埔3-15号 |
杜某小 |
(闽)LS〔2025〕00387 |
2025.01.08-2027.01.07 |
2 |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双溪口南兴金炮店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溪林村双溪口街(经营场所门牌号:双溪口65) |
谢某东 |
(闽)LS〔2025〕00388 |
2025.01.08-2027.01.07 |
3 |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海鑫佛具店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溪山村山边(经营场所门牌号:山边67-1) |
陈某伟 |
(闽)LS〔2025〕01023 |
2025.01.15-2027.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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