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1-0101-2020-00012
    • 备注/文号:泉洛政建〔2020〕18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05
    洛江区住建局关于印发《洛江区住建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洛江区住建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时间:2020-02-05 11:02

     

    洛江区住建局关于印发《洛江区住建局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本局各有关股室、下属有关单位:

    现将《洛江区住建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25

     

     

     

    洛江区住建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718号)、《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泉委发〔201724号)和《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泉洛委〔20179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启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新征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大力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的调查处理向事前的预防、源头管理转变,从一般的安全检查向依法治理转变,从单一安全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变,从传统监管方式向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转变,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依法监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全过程。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坚持系统治理。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意见,保障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具体目标如下:

    (一)确保住建领域无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显著进展。

    (二)力争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率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争创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先进单位。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全面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洛江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是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2.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及“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历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义务,强化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强化安全管理。同时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所监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

    3.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自觉接受行业和属地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行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机制建设,加强对企业主体法定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职工工伤保险主体责任。在建筑业企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要负责人,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评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加强安全投入源头管控,鼓励施工企业设置安全总监岗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

    4.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违法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其违法行为,并取缔其评先评优资格。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负有事故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坚持“谁签字、谁负责”,落实中介机构和专家的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二)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推行安全生产层级监管制度,不断加强住建行业安全监管机构及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举措,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开检查处理相关信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切实强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深入排查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的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改造。

    2.建立安全诚信约束机制。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诚信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作用。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行政许可和检查处理信息“双公示”制度,规范企业诚信经营、安全发展,全面构建诚信激励约束机制。

    3.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制。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检查等制度措施。

    4.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督促指导行业开展应急演练、竞赛活动等,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健全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物资调用、应急值班值守等制度。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风险评估、预案编制和培训演练等应急管理的督查,推进企业切实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1.规范监管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制定工作标准,加大预防性监督检查力度。制定行业检查计划,规范监督检查程序,推行监督检查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和痕迹管理,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健全监管机制。依法强化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建立监管行为审议制度,评估监管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纠错机制和处理信息公开制度,坚持行政许可、检查处理“双公示”,按照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上网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监管严格、依法依规、科学严谨、有错必纠。加强监督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3.严格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按照区安委会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在绩效评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实行一般以上事故(含一般事故)“零控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综合运用好督查督办、通报批评、廉政谈话等手段,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四)全面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强制性评估工作,严把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广应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严格落实建筑施工行业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2.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管控,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等工程标准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监测,建立完善区域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控,重点对方案编制、方案审批、方案实施进行严格监督。

    3.加强企业预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标准化。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在建筑施工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管理制度。

    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机制。制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建筑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要求,将企业在“福建省建设工程动态监管系统”数据,作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移交和跟踪复查,督促企业真查真报真改。

    5.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城市安全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落实管控措施,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重点督促物业小区、高层建筑、管线管廊、燃气设施、娱乐设施等部进行定期检查。加强与应急、环保、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6.加强重点领域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大型起重机械和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治理。

    (五)不断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1.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加大安全设施、装备标准化投入,科学核定建设工程中安全文明措施费,将其与现场投入成本相匹配,并严格监督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社会举报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

    2.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落实安全科技方面的优惠政策,完善市场激励机制,大力推广使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推广工程项目安全体验区的建设,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库和人才库建设,与优势科研院校和大型企业在事故预防理论研究和先进技术等方面进行联合攻关,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运用大数据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科学研究水平。

    3.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逐步推行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技术咨询、保证金保险、司法鉴定、安全文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调查等领域的技术支撑服务;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建立专家队伍,落实工作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技术专家对行业领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会诊。鼓励支持安全生产专业机构发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社会化服务。

    4.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体系,严格执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纳入作业人员技能培训内容。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大力推广安全体验区的建设。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加强安全生产舆情监测监控,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举报措施,鼓励全社会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同推进、同落实。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各项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

    (二)制定落实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省、市、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实施意见,对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进行细化分解,并逐项落实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确保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同时,要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措施,加快形成制度化成果。

    (三)开展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组织相关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确保全面准确把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精神实质,进而做好贯彻落实;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以及分发传单和设置固定宣传专栏、专版、专访等多种方式,集中报道、广泛宣传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精神实质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经验做法,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确保取得实效。

    各股(室)及时报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信息,分别于每个月28日前将本股(室)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省、市、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阶段工作进展报送至局安办,由局安办汇总后报区安办。

     

    附件: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涉及区住建局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

     

     

     

     

     

     

     

     

        


    附件

    洛江区住建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部门

    区住建局责任股室

    1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奖惩等措施,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区安办,其他区直有关单位

    各股室、单位

    2

    党委组织部门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察内容。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履职档案。

    区委组织部、区安办,区直有关单位

    局办公室、局安办

    3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规定,区政府每三年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实现“全覆盖”巡查,对区政府相关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巡查。

    区安办,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各股室、单位

    4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按照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指导管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应明确管控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区安办,区直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各股室、单位

    5

    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全覆盖建立区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征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并经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机构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依照清单内容述职报告,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

    区委编办,区安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各股室、单位

    6

    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区安办、区总工会,区直有关部门

    建工股、交通开发公司、城建国投公司

    7

    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评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情况。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与安全生产绩效挂钩制度。

    区国资办,区直有关部门

    建工股、城建国投公司、交通开发公司

    8

    探索建立较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由政府统一领导、专业部门主导技术方案、专业队伍救援、专业人员参与指挥制度。

    区应急局、区直有关部门

    建工股、房管股、质安站、路政股

    9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寄递、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

    区委编办,区应急局,其他区直有关部门

    审批股、建工股、质安站

    10

    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道路交通、建筑、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规规章衔接融合,实施一体化监管执法。

    区安办,区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法制办、路政股、建工股、质安站、交通开发公司

    11

    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完善、严格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规程。

    区直有关高危行业主管部门

    建工股、质安站

    12

    严格执行以强制性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和省、市地方标准。

    区安办,区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建工股、质安站、房管股

    13

    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市城乡规划局洛江分局,区应急局、住建局、经信局、公安分局

    审批股、建工股、路政股、公用股

    14

    构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面清单体系,将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或限制的安全生产行为梳理成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区直高危行业主管部门

    路政股、建工股、质安站、交通开发公司

    15

    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计划和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区应急局,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各股室、单位

    16

    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参照建立的省、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建立区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履职内容、责任边界、失职认定作出明确规定。

    区委编办,区应急局,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各股室、单位

    17

    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支持有条件的行业领域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技术分析鉴定中心,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原因并全文发布。

    区应急局、财政局,其他区直有关部门

    各股室、单位

    18

    全面推进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风险管控实施细则和预防机制。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企业隐患自查指引导则和部门监督检查指引导则,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区应急局,其他区直有关部门

    建工股、质安站、路政股、房管股、城建国投公司、交通开发公司

    19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区总工会

    公路股、建工股、质安站、房管股、交通开发公司、城建国投公司

    20

    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持续深入推进安全发展城区建设,在区、乡镇(街道)两级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评估,建立城区安全风险地图。

    区应急局,区直有关部门

    各股室、单位

    21

    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科学设置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救援设施,重点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

    区直有关部门

    房管股、路政股、建工股、质安站

    22

    加强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建、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农水、应急、地震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区直有关部门

    路政股、建工股、质安站、城建国投公司

    23

    实施高速公路、乡村公路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高速铁路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

    区住建局、发改局、应急局、经信局,洛江交警大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洛江大队,

    路政股、公路股、养护所、交通开发公司

    24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明确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投入机制。

    区财政局、应急局,相关区行业主管部门

    建工股、路政股、房管股

    25

    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明确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投入机制。支持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强化自治自律。严格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支持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向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购买技术服务,或开展安全生产委托管理。

    区应急局、财政局、人社局,相关区行业主管部门

    建工股、审批股、质安站

    26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根据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注册)的保险费率,分行业确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标准,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依法提取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费,专项用于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预控。

    区应急局、住建局、公安分局、经信局、农水局、财政局,保险公司

    路政股、公路股、建工股、质安站、交通开发公司

    27

    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市工商局洛江分局,区发改局、应急局,区直相关部门

    建工股、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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