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1-0101-2021-00087
- 备注/文号:泉洛政建〔2021〕186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4
洛江区住建局关于落实
洛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
工资问题专题整治方案工作线索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泉洛纪办〔2021〕11号)和《洛江区房建和市政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泉洛政建〔2021〕14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决定在我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线索再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所有新报建、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支付担保。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各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建立欠薪欠款台账,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建设、施工单位未如实报送情况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根据省厅要求,请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汇总点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报送制度,报送材料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填报附件1.2.3.4),各在建项目书面纸质签字盖章务必于7、8月每周三前汇总上报欠薪欠款工作进展、突出问题等有关情况至区住建局建工股(传真:22637363,邮箱:ljzjj22633281@163.com)。
附件:1.房建市政在建工程欠薪情况自查自纠表(施工单位填写)
2.房建市政在建工程欠款情况自查自纠表(建设单位填写)
3.房建市政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4.联络员回执表
洛江区住建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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