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1-0101-2023-00027
    • 备注/文号:泉洛政建〔2023〕235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5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洛江区农村公路养护考评细则(修订)》的通知
    洛江区农村公路养护考评细则(修订)
    时间:2023-12-05 10:42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洛江区农村公路养护考评细则(修订)》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

         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提高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现将我局制定的《洛江区农村公路养护考评细则(修订)》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5日

     

     

    洛江区农村公路养护考评细则(修订)

     

    为加强我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及相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与范围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养护管理单位。

    (二)考评范围

    列入管养范围的农村公路。

    二、考评总体目标

    保持农村公路路面整洁、路基稳定、排水顺畅、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构建“安全、畅通、完善、整洁”的公路交通环境。

    三、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考评内容

    1.组织管理

    1)管理机构。各乡镇应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及养护管理台账,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落实好养护队伍。

    2)资金管理。各乡镇应按照规定筹措到位养护资金,建立养护资金专户或专账核算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拨付养护资金。

    3)合同管理。养护单位参照日常养护合同样本签订养护合同,乡镇要做好相关资料签订、备案等管理工作。

    4)公路抢修重建。各乡镇要做好受灾公路的灾毁抢通及修复重建工作。

    5)内业资料。各乡镇要做好各类统计资料及检查记录、审批手续等的管理工作。

    2.养护质量。根据实地检查评比结果,对各路线养护管理质量进行等级评定。

    (二)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评方式与标准

    采取季度检查和年终综合评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季度检查只对路线养护质量进行考评,年终考核除对路线养护质量进行考评外,内业方面考核参照洛江区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标准养护方面进行考核。

    五、奖惩措施

    未达到养护要求的路线,将暂缓发放养护资金,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对评为不合格的养护路线给予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对明显失养的路线给予取消养护费补助资格。

     

    附件:洛江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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