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
建议名单公示
根据《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专家评审了一批传统风貌建筑,现按照相关程序将名单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止(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洛江区住建局反映。
通讯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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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泉州市洛江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建议名单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