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251-0101-2020-00015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05
    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 拍卖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0-03-05 17:26
     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

    拍卖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拍卖服务机构参与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权益拍卖的执业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质量,我局拟成立拍卖服务机构备选库。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拍卖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负责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权益拍卖出让事宜,入库后每宗权益拍卖服务机构从备选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每次服务费用由拍卖服务机构单方向竞得人收取拍卖佣金,佣金比例为:按拍卖成交价的0.5%收取。

    二、申请入库条件

    1.资质条件: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及其分公司具备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权益拍卖资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取得土地拍卖资格证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少于1人。

    三、报名及资料递交要求

    (一)报名资料内容及要求

    1.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经营批准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并提供JPG格式原件电子扫描件;

    4.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资格证书。

    (二)其他要求

    1.为方便提供服务,拍卖服务机构必须承诺在泉州市范围内设有公司或分公司,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常驻泉州市办事处人员及电话;

    2.报名资料需提交一份,正本一份,自行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正本及副本封面上应注明拟申请参与的中介机构类别和服务项目,加盖鲜章;相应资料应一次性递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曝光;

    4.秉承公正公平原则,相同拍卖企业及其分公司只允许1家入库,如在后续业务中发现重复者,将移除我局拍卖服务机构备选库。

    四、入库及抽取办法

    1.报名资料提交后,由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组织评审组对中介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验;

    2.中介机构入库后,由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在备选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项目拍卖服务机构。

    五、报名程序和管理机制

    (一)报名方式

    1.凡自愿参加入库的申请单位需在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利用管理股办公室现场报名,并在报名期限内(202035日至2020312日)提交相关纸质资料;

    2.递交资料地点: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利用管理股办公室(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31号)。

    (二)资格审查及公示

    递交资料审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将在2020313日前进行拍卖服务机构资料审核,并将入库名单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三)备选库管理机制

    1.实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权益拍卖服务机构备选库动态管理。拍卖服务机构备选库原则上每年度更新一次,并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2.对不符合条件的、有违反规定的、业务水平无法满足要求的、消极配合我局工作的,淘汰出库并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五)联系人

    颜先生、柯先生    电话:0595-22632668

     

    附件: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2.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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